禮記菁華錄 卷七

侯官吳曾祺評注

祭統第二十五

   前二篇一言其法。一言其義。所以論祭者備矣。然而圣人且病其繁也。乃復舉大意言之。謂之祭統。統者指其要之謂也。猶挈領提綱之意。明乎此則至繁之中。有其至簡者存焉。故以繼二篇之後。

   凡治人之道。莫急於禮。禮有五經。莫重於祭。夫祭者非物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於心者也。心怵而奉之以禮。是故唯賢者能盡祭之義。五經吉兇軍賓嘉之五禮也

   所謂怵者。即祭義中所謂怵惕之心。凄愴之心也。

   賢者之祭也。必受其福。非世所謂福也。福者備也。備者百順之名也。無所不順者之謂備。言內盡於己。而外順於道也。忠臣以事其君。孝子以事其親。其本一也。上則順於鬼神。外則順於君長。內則以孝於親。如此之謂備。唯賢者能備。能備然後能祭。是故賢者之祭也。致其誠信。與其忠敬。奉之以物。道之以禮。安之以樂。參之以時。明薦之而已矣。不求其為。此孝子之心也。誠信忠敬四者祭之本不求其為無求福之心也

   言其內盡於己。而心無不順。外順於道。而事無不順也。

   本之誠信忠敬之心。以與神明相見。故曰明薦。

   古者祭而不祈。故曰不求其為。

   祭者所以追養繼孝也。孝者畜也。順於道不逆於倫。是之謂畜。畜者藏也中心藏之而不忘是順乎率性之道而不逆天敘之倫

   是故孝子之事親也。有三道焉。生則養。沒則喪。喪畢則祭。養則觀其順也。喪則觀其哀也。祭則觀其敬而時也。盡此三道者。孝子之行也。時者以時思之禮時為大也

   即圣教無違之義。

   既內自盡。又外求助。昏禮是也。故國君取夫人之辭曰。請君之玉女。與寡人共有敝邑。事宗廟社稷。此求助之本也。夫祭也者。必夫婦親之。所以備外內之官也。官備則具備。水草之菹。陸產之醢。小物備矣。三牲之俎。八簋之實。美物備矣。昆蟲之異。草木之實。陽陰之物備矣。凡天之所生。地之所長。茍可薦者。莫不咸在。示盡物也。外則盡物。內則盡志。此祭之心也。

   此言昏禮之關於孝道者。

   處處皆兼內外言之。禮意始備。

   是故天子親耕於南郊。以共齊盛。王后蠶於北郊。以共純服。諸侯耕於東郊。亦以共齊盛。夫人蠶於北郊。以共冕服。天子諸侯非莫耕也。王后夫人非莫蠶也。身致其誠信。誠信之謂盡。盡之謂敬。敬盡然後可以事神明。此祭之道也。緇服亦冕服也緇以色言非莫耕非莫蠶言非無可耕之人非無可蠶之人也

   自取夫人以下。皆論諸侯之事。此復兼天子言之。

   及時將祭。君子乃齊。齊之為言齊也。齊不齊以致齊者也。是故君子非有大事也。非有恭敬也。則不齊。不齊則於物無防也。耆欲無止也。及其將齊也。防其邪物。訖其耆欲。耳不聽樂。故記曰。齊者不樂。言不敢散其志也。心不茍慮。必依於道。手足不茍動。必依於禮。是故君子之齊也。專致其精明之德也。故散齊七日以定之。致齊三日以齊之。定之之謂齊。齊者精明之至也。然後可以交於神明也。物猶事也不茍慮不茍動皆所謂防也

   止訖文異義同。

   散齊又謂之戒。禮器所謂七日戒也。致齊又謂之宿。禮器所謂三日宿也。

   注:(1)·「齊」通「齋」

        ·(2)「耆欲」即「嗜欲」,「耆」通「嗜」

—— 未完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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