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菁華錄 卷七

侯官吳曾祺評注

經解第二十六

   經六經也。解則釋經之辭。案六經之名。出自漢人。不應孔子之時已匯而合之。首一節家語與閑居天有四時節相屬。此與天子者與天地參相屬。其出自後儒補苴掇拾。更無可疑。使刪去前百余字,以下自為首尾。更易以他名。始為完制。

   天子者與天地參。故德配天地。兼利萬物。與日月并明。明照四海而不遺微小。其在朝廷。則道仁圣禮義之序。燕處則聽雅頌之音。行步則有環佩之聲。昇車則有鸞和之音。居處有禮。進退有度。百官得其宜。萬事得其序。詩云。淑人君子。其儀不忒。其儀不忒。正是四國。此之謂也。

   此言圣人與天地合德。

   發號出令而民說謂之和。上下相親謂之仁。民不求其所欲而得之謂之信。除去天地之害謂之義。義與信。和與仁。霸王之器也。有治民之意而無其器。則不成。

   此言政之善者。

   乾之四德。以仁禮義知為序。孟子四德。以仁義禮知為序。與此不同。圣人口中。只稱三王。不稱五霸。此則五霸并稱。定是後人語。

   禮之於正國也。猶衡之於輕重也。繩墨之於曲直也。規矩之於方圜也。故衡誠縣。不可欺以輕重。繩墨誠陳。不可欺以曲直。規矩誠設。不可欺以方圜。君子審禮。不可誣以奸詐。輕者禮之小重者禮之大曲者禮之煩直者禮之簡方者禮之常圜者禮之變禮之用如是故君子審禮不可誣以奸詐也

   君子審禮。則於人情天理。燭照無遺。故人不得而欺之。

   是故隆禮由禮。謂之有方之士。不隆禮不由禮。謂之無方之民。敬讓之道也。故以奉宗廟則敬。以入朝廷。則貴賤有位。以處室家。則父子親。兄弟和。以處鄉里。則長幼有序。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於禮。此之謂也。篇首孔子曰記者述孔子之言也是故以下疑是記者之言故引孝經孔子之言以結之也隆言隆之而高由言由乎其中要之不離於道而已士志於道故於有方曰士民無常心故於無方曰民

   以下所敘皆敬讓之事。

   故朝覲之禮。所以明君臣之義也。聘問之禮。所以使諸侯相尊敬也。喪祭之禮。所以明臣子之恩也。鄉飲酒之禮。所以明長幼之序也。昏姻之禮。所以明男女之別也。夫禮禁亂之所由生。猶坊止水之所自來也。故以舊坊為無所用而壞之者。必有水敗。以舊禮為無所用而去之者。必有亂患。

   禮禁於未然之前。故以防止水為比。

   故昏姻之禮廢。則夫婦之道苦。而淫辟之罪多矣。鄉飲酒之禮廢。則長幼之序失。而爭斗之獄繁矣。喪祭之禮廢。則臣子之恩薄。而倍死忘生者眾矣。聘覲之禮廢。則君臣之位失。諸侯之行惡。而倍畔侵陵之敗起矣。故禮之教化也微。其止邪也於未形。使人日徙善遠罪而不自知也。是以先王隆之也。易曰。君子慎始。差若豪厘。繆以千里。此之謂也。苦謂不至不答之屬

   分應上數項。序次錯落不同。

   人知徙善遠罪。則致刑措之風不難矣。

   注:「圜」同「圓」

—— 未完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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