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提學洞學十戒 
 高名賁亨。字汝白。浙江臨海人。明正德時。江西提學副使。

  弘謀按白鹿洞書院。自朱子揭示學者. 體要粲然大備。後儒振興洞學。遞有規條。要皆庚續發明朱子之意。然或以其詞之繁。非幼學所能盡曉。獨高公立洞學十戒。於末學病痛。盡其表裡。而杜漸防微. 尤當自幼學始。使之重以為戒. 從事聖賢之途. 則凡所以禁其為彼而導其為此者. 不啻言提其耳矣。弘謀故輯此以終是卷。其於揭示中所云規矩禁防之具。蓋不無小補雲。


一曰立志卑下。
謂以聖賢之事不可為。捨其良心。甘自暴棄。只以工文詞。博記誦為能者。

二曰存心欺妄。
謂不知為己之學。好為大言。互相標榜。粉飾容貌。專務虛名者。

三曰侮慢聖賢。
謂如小衣入文廟。及各祠。閑坐嬉笑。及將聖賢正論格言作戲語。不盥櫛觀書之類。

四曰陵忽師友。
謂如相見不敬。退則詆毀。責善不從。規過則怒之類。

五曰群聚嬉戲。
凡初至接見之後。雖同會亦必有節。非同會者. 尤不可數見。若群聚遨游。設酒劇會。戲言戲動。不惟妨廢學業。抑且蕩害性情。

六曰獨居安肆。
謂如日高不起。白晝打眠。脫巾裸體。坐立偏跛之類。

七曰作無益之事。
謂如博奕之類。至於書文. 雖學者事. 然非今日所急。亦宜戒之。

八曰觀無益之書。
謂如老莊仙佛之書。及戰國策諸家小說。各文集。但無關於聖人之道者. 皆是。

九曰好爭。
凡朋友同處。當知久敬之道。通財之義。若以小忿小利。輒傷和氣。與塗人無異矣。

十曰無恆。
夫恆者入聖之道。小藝無恆。且不能成。況學乎。在院生儒. 非有急務. 不宜數數回家。及言動課程. 俱當有常。毋得朝更夕變。一作一輟。

 


返回 上一篇 卷下

       北京大方廣文化公益網 恭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