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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以養正

 

研究兒童教育,不能不研究易經蒙卦。「蒙」是由卦象所取的名稱,義為蒙昧,用在人事方面,就代表幼 的童蒙。童蒙應受良好的童蒙教育,然後才能成為有用的人。

蒙卦的卦辭和彖辭有幾句話,可為兒童教育原理。卦辭說:「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彖辭說:「蒙以養正,圣功也。」這些言辭都是取自於卦象,而卦象又是取自於天地間自然現象,因此,這是順乎自然的道理。

歷代易學家都能說出這些系辭的來歷,例如「匪我求童蒙」的「我」,是「九二」一爻,代表老師,「童蒙」是「六五」一爻,代表學生,其中還有表示經書和求學等種種現象,不專門研究周易,則不需詳細探討,研究教育者只要根據古注的義理,應用在教育上就可以了。

「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據彖辭解釋是「志應」。所謂「志應」就是「二五相應」,九二以陽剛居在下位,六五以陰順居在上位,以常情而論,在下位者當求在上位者,但論教育則不然,九二不去上求六五,而六五自動下求九二,若舉歷史人物為例,便如太甲來求伊尹,成王來求周公,而伊尹周公雖不往求太甲成王,但必有剛明之志涵養於中,形之於外,足以為師,由是感應對方來求,所以「志應」二字值得玩味。

「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九二以剛德居下卦二陰之中,六五在上卦以柔中之德來應,師生心志相應,所以代表為師的九二即教之。再三,則有變化,志不能應,此時若勉強教授,惟恐瀆亂學童,所以不如不教。孔子教學,不憤不啟,不悱不發,舉一隅不以三隅反,則不復,也是不告,并非有所保留,而是造就學生的一種方法。

「蒙以養正,圣功也」,講求志應與教學方法,都是為童蒙養正。人在童蒙時期,一片天真,未染惡習氣,由有剛中之德的老師來發蒙,教他學為圣人,實最幸運。而學為圣人的入手工夫就在一個正字,無論身心言語,都要正而無邪,如此慢慢培養,就具備了學圣的基礎,然後可建圣功。這與那些灌輸兒童求名求利的思想教育大異其趣。

——摘自《儒學簡說》 徐醒民教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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