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規講解(第二集)

 

2002/7/8 檔名:52-47-02 楊淑芬老師宣講  

大家好!我們現在繼續看《弟子規》,請翻開課本,第四條:

【事雖小。勿擅為。茍擅為。子道虧。】

從字面上我們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事雖小』,就是泛指一切事情無論大小,即使很小很小的一件事情,『勿擅為』,這個「擅」就是隨自己的意思,擅自的意思。也就是說事情即使是非常小,也不可以不經過同意就擅自去做它。譬如說有很多小朋友,他在家里,爸爸媽媽不在的時候,他就好像造反一樣,什麼事情都碰,父母的房間、抽屜翻箱倒柜,很好奇的都去翻閱它,這些都是不對的。

《中庸》里頭告訴我們,人要懂得慎獨。什麼叫慎獨?也就是說在沒有人看到的時候,我們內心也要很恭敬,絕對不可以隨心所欲,自己想要怎麼做就擅自去做。曾子說「十目所視,十手所指」,這個意思也是告訴我們,人要經常懷有這種警戒之心,即使沒有人看到,或者在沒有人的地方,這種獨處的時候也要很謹慎。

孔子也說到「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這也再再告訴我們,一個人對自己要能有所節制,同時也要懂得尊敬別人;你能尊敬別人,別人才有可能尊敬你。我們可以在公共場所,或者在一些很多人聚集的地方,我們也看到一些小朋友或者一些大人,沒有經過同意,因為好奇心的驅使,往往會不自禁的東摸西摸,這些都是犯了事雖小他擅為的情形。

所以這里告訴我們,凡是沒有經過同意的一些事情,我們都不可以擅自按照自己的意思去做。為什麼?你去做了以後,有可能你闖了大禍。有一些人他非常的好奇,看到電鈴,看到這個按鈴,或者有按鈕,他隨便一按,結果就闖出了大禍,這都有可能。或者小朋友不曉得,在家里隨便亂開瓦斯,或者電器的開關,這些也都非常的危險。所以從小在家里,為人父母的就要告誡小孩,凡是不能做的、沒有經過同意的,都不可以隨便好奇,然後就去做它、去摸它、去碰它,這些不但很危險,同時也是不禮貌的。

我們再看下一句,『茍擅為,子道虧』。事情盡管是這麼小,不能做。萬一你去做,這個「茍」就是假使,假使你去做它。「子道虧」,就有損為人子女的品德。「虧」,就是指缺陷、不完美。我們的人品,每一個人都希望他的道德非常的高尚。為人父母的更期望他的子女都是很優秀的,不但品學都要兼優,課業要好,在他的品德方面,也是要非常優秀的。所以做任何事情,我們無論大小,凡是沒有經過同意,都不可以擅自去做它;去做了它,就會讓父母感到難過,也有損我們為人子女的品德。我們再看底下:

【物雖小。勿私藏。】

這里也講到凡是所有的物品,雖然很小,可能一顆糖果,但是不該你吃、不該你用的,你統統不可以私自把它藏匿,變成己有。這里也特別告訴我們,凡是不應該拿的,不是屬於你自己的,應該都要徵求別人的同意;經過同意之後,你才可以拿。如果沒有經過同意,你就私自把它隱藏起來,那就等於是小偷一樣,這些也是有損我們品德的。所以:

【茍私藏。親心傷。】

如果你擅自把它藏匿起來,就是你擅自把它偷偷的占為己有,都是品德上很重大的瑕疵。所以會讓父母親感到傷心難過,他會難過你為什麼要犯這樣的過失。因為小偷這個名,實在是很難聽,犯這樣的行為會讓父母蒙羞,感到是一種羞恥。所以為人子女的,從小我們在家里,凡事應該請示媽媽,哪些可以用,才可以動手去用;哪些不能用,就不應該去碰它。哪些可以拿來自己用,自己使用都要經過同意,如果沒有經過同意,就等於是小偷一樣,這樣做對品德就有很大的傷害。

尤其在學校或者沒有人見到的地方,有東西很多,你很想要,你私自把它占為己有,這樣也是不對的,這樣還是犯了這種偷盜的行為。所以為人父母的,從小我們就應該注意自己的子弟,經常要查看他們的書包,是不是有多出一些文具,或者多出一些用品。如果有發覺子弟他的書包里頭,或者口袋當中,有不明來路的東西,為人父母的一定要特別的注意,說不定小孩的手已經犯了不干凈的行為。所以,從小我們在這些方面要特別的謹慎注意。請看第五條:

【親所好。力為具。親所惡。謹為去。】

這一條也告訴我們,為人子女應該如何關心體貼父母。我們都曉得有時候父母年紀大了,他所需求的,他不方便自己出去買,或者他不好意思開口,為人子女的這個時候應該要善察親意。譬如說看到母親什麼東西比較缺乏,我們應該要主動的為她補充。母親喜歡吃好吃的,喜歡吃她經常喜歡吃的食物,我們也應該要盡到孝心,經常滿她的愿望,希望她能吃到她想要吃的。尤其是年紀大的人,可能胃口差一點,如果我們可以經常關心體貼他,雙親也一定會非常的高興。如果我們能用這樣的方式也來告訴自己的子女,將來他們長大,我們年紀大的時候,這些小孩他也會記住當時母親(父母)是怎樣來孝敬爺爺、奶奶的。

所以『親所好,力為具』,這個「好」就是喜好,他們的嗜好。「力」就是要盡心盡力,「具」就是要為他準備。所以母親或者父親或者長輩,他們有任何的需求,為人子女的應該要盡心盡力為他去準備。如果你現在還是一個很小的小學生,父母最喜歡的無非是你的功課要很好,自己的作業要自己努力去做;應該學的,也應該努力去學習。我想父母在你幼小的時候,一定最希望你能在功課上好好的努力,這個時候你也應該要盡心盡力在你的課業上努力,讓父母得到歡喜。

『親所惡,謹為去』。這個「惡」就是不喜歡、討厭的、厭棄的。「謹」也是要用恭敬之心,很謹慎的為父母去排遣,或者排除,為他去除掉。譬如說父母他不喜歡的東西,我們應該盡量把它去除。父母見到我們有不良的嗜好,不良的習慣,為人子女也應該趕快把它改正過來,自己應該要趕快改正過來,讓父母能得到歡心。

這個「惡」,它還有其他的解釋,譬如說父母不想見到的人,我們是不是也應該要幫他支開。所以這個好跟惡,完完全全要看子女平常與父母相處的時候,我們要仔細的去觀察父母心里所想要的。如果你能體貼父母,他一定能得到寬心。我們再看下一句:

【身有傷。貽親懮。】

『傷』就是身體有受傷,或者有病痛,我們都可以稱為「傷」。『貽親懮』,「貽」就是遺留,會讓父母留著牽腸掛肚,「懮」就是掛心。我們想一想,從小到大,當我們身體受到傷害,或者病痛的時候,最擔心的莫過於父母。他們會懮心,懮心我們的身體是不是沒有辦法好轉。我們能有這樣體會父母關心我們、照顧我們的那一份心情,我們就懂得知道要愛護、照顧自己的身體,免得讓父母為我們操心。

子女長大之後,我們在外面結交朋友,更要特別的小心。結交不好的朋友,如果有不好的習慣,也會讓父母傷心。為什麼?如果年長之後,你在外面,這個傷,如果你不懂得處理你的感情,你因為心情不好,你受到創傷,父母也會為我們擔懮。所以一個人從小到大,可以說父母無時無刻不在關心我們,所以我們也要懂得如何來照顧自己,這樣才是孝順的表現。如果不懂得照顧自己,長大之後還讓父母操心,那也是不應該。

如果我們現在年紀很小,我們也要注意自己的衣食,自己的穿著。冬天、夏天添加衣服,減少衣服,我們都要特別的注意。還有我們的飲食習慣也要特別注意,所謂「禍從口出,病從口入」,在日常生活當中,為人子女都要特別的注意,千萬不要讓自己的身體受到傷害,讓父母為我們擔心。

【德有傷。貽親羞。】

這一句是父母他們最大的期望,無非將來小孩在社會上能有成就。不但有成就,也希望所有的子弟都能成圣成賢,那是父母最期望不過了。假使我們不能做到如此,反而還有品德上面的瑕疵,一定會讓父母非常的傷心,非常的難過。為什麼?從小我們在父母這麼辛苦養育之下,才能養育長大。我們如果不懂得珍愛自己,沒有報恩的心不打緊,還讓我們的品德有瑕疵。這個品德有瑕疵,就是什麼?譬如說在外面跟同學打架,就是你品德有瑕疵;在外面逗留,晚上不回家,也是你品德有瑕疵。為什麼?那麼晚了還在外面游蕩,肯定沒有好事;年紀輕輕就跟人喝酒,這也不是好事,這些都是品德有瑕疵。或者賭博、打電動,輸了很多錢,這些都是品德上有很嚴重的瑕疵。所徒留的只有讓父母感到傷心難過而已。

《詩經‧蓼莪篇》里頭提到「哀哀父母,生我劬勞」,這里就在贊嘆父母生我們,養育我們,的確是非常的辛苦。我們有今天健全的身體,我們有受到良好的教育,種種我們想一想,哪一樣不是父母恩賜給我們的?所以我們想到這里,我們就應該要想到飲水思源,我們從哪里來的。我們一定要想到父母,看他們年紀大了,我們有能力應該要盡到子女的孝道,在品德上面更不應該有瑕疵讓父母蒙羞。古人講到孝順這個最高的境界,他能光耀門楣。如果今天我們不能光耀門楣,起碼我們都應該要做一個好人,千萬不能讓我們的品德有缺陷,徒讓父母傷心,這是很不應該的。我們再看底下:

【親愛我。孝何難。親憎我。孝方賢。】

這里也提到了,雙親從小就這麼愛護我,我孝順理所當然,是天經地義之事,怎麼可以不孝!如果我今天不孝我的父母,將來我的後代,同理也是不會孝敬我,想想人可不能像人家所說的「衣冠禽獸」。人為什麼稱為萬物之靈?就是因為我們有仁慈之心。有仁慈之心的人,肯定他一定會孝養他的父母。

『親憎我,孝方賢』。「憎」就是討厭。即使雙親不喜歡我,討厭我,我還能克盡子女的孝道,這個「孝」才稱為賢。「賢」叫圓滿的意思。歷史上有很有名的孝順的這些故事,我們都聽過虞舜,他的父母對他不好,可是他還能順親意,順母意。即使後母對他相當的不好,甚至都要害他,但是舜他都能順從,逆來順受,最後感化他的父母。這一則故事也告訴我們,即使我們跟父母親的因緣,這個緣分沒有那麼好,但是我們也要想辦法讓父母能改變。為人子女,雖然辛苦一點,但是至誠可以感通。一個人如果發自內心真誠的孝心,肯定可以感動父母的。所以,最後這里也提到了,父母親這麼愛我,我們同樣用父母親愛我們的心,我們也能來愛我們的父母。這不是一件困難的事情,這是每一個人都可以做到的,不分年齡老少,不分大小,我們都可以做到的。

在歷史上,有一個叫陸績的小朋友,他有一次跟他的父親去作客,小小的年紀才六歲,主人招待他吃了橘子。他看到主人還有剩余,所以就把這個橘子藏了兩個,放在他的口袋里頭,放在這個袖子里頭。回家的時候,拜別了主人,跪拜禮謝主人,這個橘子就掉下來。主人就問他說,笑他說:你這麼貪吃!可是這個小朋友就跟主人講:因為我母親她很喜歡吃這樣的橘子。所以趁主人不在的時候,他就拿了兩個,想要帶回去給母親吃。雖然這是不好的行為,但是他的出發點,他就想到母親。因為他想到媽媽平常對他的愛護,現在看到媽媽喜歡吃的東西,他沒有忘記母親,所以他就順手多帶了兩個,放在這個袖子里頭。由此可知,孝順不分貧賤,不分年齡,只要你懂得讓父母高興,你能體貼父母。你平常對父母,能讓父母得到歡喜,你就是孝順。

「親憎我,孝方賢」,雖然有一點困難,但是在歷史上我們看到這麼動人的故事,他也一再的來說明,人本性還都是善良的。即使父母對我有不善之處,只要我們肯用心,肯定可以感化父母對我們這個態度的轉變。所以孝順不是困難,孝順也不是掛在嘴里,一定要落實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接下來我們再看下一則,請看第六條:

【親有過。諫使更。怡吾色。柔吾聲。】

這里就講到在家里,假使父母親有過失、有不對,為人子女基於盡孝,我們也要勸父母不可以這樣做。但是在勸勉父母的時候,這個「諫」就是勸諫。在勸諫父母的時候,我們要注意我們的神情,我們的表態,是不是很尊重?是不是很客氣?是不是我們的臉色也和顏悅色這樣來勸勉?這個「過」,『親有過』,這個過的意思就是有過失,或者有不當的這種行為。諫就是勸勉的意思,勸解的意思。

「使」就是使他能更正,或者能及時停止。我們曉得,這種事情相當難為。可是我們看到也有一些不是的父母,譬如說染上惡習,好飲酒,或者沈迷賭博,這些為人子女的要來勸解、勸諫,也要特別注意我們的態度,我們的舉止。古人說,如果勸勉三次之後,這里就有講:

【諫不入。悅復諫。號泣隨。撻無怨。】

這里就講到,如果我們和顏悅色的勸諫,勸諫父母讓他及時能更改,或者能停止。萬一父母不能接受,『諫不入』,不入就是不能接受。『悅復諫』,我們可以委婉的再勸諫。古人告訴我們,如果勸諫三次之後,我們這個時候可能會覺得很難過,很傷心。在這個時候,說不定我們第四次勸諫的時候,就會『號泣隨』,就會覺得很傷心、很難過,為什麼父母不能接受我這樣的建議?所以這個時候難免會傷心、會落淚,「號泣隨」,就會跟著下來,眼淚鼻涕,講到傷心之處,難免會掉下來。

如果這樣父母還不能接納,『撻無怨』,這個時候如果父母惱羞成怒,或者他不愿意聽到我們這樣勸他,即使被打了,也不應該有所怨恨。在此地,我們也要特別注意到,一個人如果發怒的時候,往往他手出的力量非常的大,所以沒有辦法節制。因此,假使有被打的時候,我們也要衡量當時的情景,應該要躲避的時候,我們也要趕快離開現場。

像歷史上很有名的曾子,因為有一次他的父親覺得他有過失,於是當時就拿著手上的杖,就是一根木頭,就打他。結果一打,大概是打中要害,曾子就昏迷。孔老夫子針對這一件事情,他就說是曾子的錯。為什麼?你昏迷了,萬一你死了,你不是害了父親殺人的罪名嗎?所以我們在此地,我們要特別的注意到。

歷史上還有一個有名的故事,那就是唐太宗,當他年紀很輕的時候,他隨著父親李淵到處平定,當時因為天下很亂,所以他就陪著父親一起打仗。在當時父親有一個決策,就是連夜拔營要攻打另外一個地方。他的兒子唐太宗,當時還沒有當皇帝,兒子李世民就跟父親說:這樣做的話,我們可能沒有辦法成功,因為可能後面有埋伏,前面不但不能得到勝利,可能後面又被圍剿,反而不利我軍。當時唐高祖(也就是他的父親),他不采納。三次之後,他不采納。

眼見明天父親整個軍隊就要拔營了,這個時候,他的兒子唐太宗就在這個帳篷外面嚎啕大哭,哭得非常傷心。為什麼很傷心?他知道父親這個舉動是錯誤的,從整個局勢來看,唐太宗已經看出他相當的危險。後來他的父親李淵,在這個帷幕里頭,在帳篷里頭,突然聽到外面有很大的哭聲,而且哭得非常的傷心,所以他就走出去看。看了之後,他才曉得他的兒子在那里哭泣,於是他就問他是什麼原因。唐太宗這個時候就做最後一次的,就跟父親勸解,說他為什麼哭泣的原因。他希望能阻止父親的這一項軍事行動,但是父親不能采納,他非常的傷心,非常的難過,就在那里唉聲嘆氣。他的父親看到兒子這麼傷心,他所分析的道理又這麼的中肯,又這麼有道理,所以父親就及時停止這項軍事行動。後來唐高祖跟他兒子太宗,就終於平定各地的這些賊寇,所以奠定了唐朝的基業。

由此可知,當我們對父母有所勸解的時候,首先我們應該要注意我們的態度,我們不能用義正辭嚴,這種臉色很凝重,或者好像是很有正義,然後那種臉色好像是以大來說服小,這樣是完全不對的。所以晚輩如何用和顏悅色的聲音,還有委婉的神情來告訴長輩,來為他們建議、分析。千萬不可以以大人的這種角色,用訓勉的話這樣來對待父母,父母肯定不能接受。

所以人與人之間的交談,或者朋友的規過,每一個人都希望對方能尊重我們。最先的接觸一定是看到你的臉色,如果你的臉色很難看,表情非常的嚴肅,而且是一派指責的言語,或者這種態度,肯定沒有辦法讓對方接受。更何況此地所講的是父母有過失的時候,當然我們如果碰到這種事情,為人子女的應該要三思,而且也要掌握時機。時機的掌握也是非常的重要,因為時機不對,我們所說的話不但別人不能接受,父母更不能接受我們的建議。

所以在這一條里頭,我們應該要特別注意,為人父母,我們讀到這一條,也更應該警誡自己,經常也要反省自己有無過失。有不良的習慣,我們也應該要及時趕快把它改正;不能一時戒掉,我們也應該要慢慢的來戒除,這樣才能做好榜樣讓子女傚法。接下來我們再看第七條:

【親有疾。藥先嘗。晝夜侍。不離床。】

第七條就是告訴我們當父母生病的時候,為人子女應該怎麼樣來侍奉湯藥。我們曉得在過去,這個藥幾乎都是水藥,剛煮起來的湯藥一定非常的燙。我們要端給父母吃、端給長輩吃的話,我們要特別注意它的溫度是不是太高了,太高了唯恐燙到父母。所以在古者,他往往會倒一點點,然後喝喝看,這個一瓢,一小瓢試試看,它是不是溫度太高,或者太低。所以古人對父母的侍奉,可以說是無微不至。

『晝夜侍,不離床』。晝就是白天,夜晚侍候在旁,不離開床邊。為什麼要做到這樣?我們曉得父母養我們,這樣的恩德非常大。我們想想小時候,父母照顧我們,當我們會走路,他怕我們跌倒;當我們生病的時候,他半夜不曉得要看我們幾次,摸了我們的額頭,一摸再摸,怕我們發燒。隨時隨地都在關心我們,體貼我們。這個時候父母年紀已經大了,他們生病了,身體不好了,正是我們回饋的時候,所以說『藥先嘗』,應該的。「晝夜侍,不離床」,也是應當的。

我們現在醫藥發達,現在父母吃藥就方便多了,但是我們也應該注意到要按時讓父母服藥。這個時間我們要經常注意,不可以服錯藥,就是照顧的時候不可以服錯藥,一定要特別的注意。尤其病情危急的時候,更應該守在床邊,稍微的閃失,都有可能使父母病情惡化。所以在照顧年老的父母,這個時候為人子女應該要很細心很仔細的來服侍。能讓父母在晚年的時候,得到好好的照料,不但是父母他所期望的,同時為人子女有這樣的機會為父母盡孝,我們也應該要好好的珍惜這一段因緣,一定要盡心盡力的奉侍自己的雙親。

【喪三年。常悲咽。居處變。酒肉絕。】

如果不幸父母走完了人生最終點站之後,這時候如果辦喪事,我們也要特別的一定要盡孝,盡到為人子女所應該盡的這些禮節。禮節,不在於鋪張,不在於浪費。我們在送走父母最後的這個喪事,我們也要讓父母感受到我們對他的尊敬與追思。

所以,『喪三年,常悲咽,居處變,酒肉絕』。尤其古人他們都有守喪三年的這種美德。為什麼要守喪三年?因為在過去,父母養育子女,他們哺乳都有三年,為人子女在父母過世守喪三年,也是理所當然的。所以在以前,經常孝子就會在墳墓的旁邊筑一個圍廬,就在那里居住。

歷史上有很有名的王裒泣墓。在晉朝的時候,有一個叫王裒的人,他的母親生前很怕打雷。母親過世的時候,他就在廬墓旁邊筑一個小屋,就在那里居住。每一次碰到風雨交加又是打雷的時候,王裒他都會跑去墓前,跟母親呼叫著說:媽媽!你不要難過,你不要害怕,你的兒子就在這里。他經常在碰到打雷的時候,下雨的時候,他就會在墓前安慰自己的母親。

由此可知,每一個人他都有孝心,只是我們在現在這個時候,現在這樣的大時代環境潮流里頭,很少人提到孝道。但是當我們看到古人他們盡孝的表現,我們也會深深的感受到,的確父母對我們的恩德非常大。我們看到聽到王裒這樣的故事,也可以給後人很大的啟發,真的是值得我們傚法,傚法他的精神,對父母那樣的追思,那樣的仰慕,即使母親過世了,他還念念不忘母親最怕的是什麼。

所以盡孝,不在一時,也不止三年,有道是孝子終身仰慕父母。所以「喪三年,常悲咽」,它只是形容父母剛過世的時候,我們因為思念他,經常不自禁的眼淚會涔涔下來,這也是為人子女所經常有的。如果有的父母已經過世,即使已經多年,我們想到當年父母跟我們在一起的這種情形,也不免會傷心落淚。

『居處變,酒肉絕』。這里就提到當我們生的人,面對家里有過世父母,在這個時候我們生活應該要簡樸,在這個時候如果我們能茹素,那是最好不過的,為父母祈禱。在這個時候,我們想到平常父母跟我們一道吃飯,此刻一個位子空著,我們看到這種景象,往往是咽不下飯,吃不下食物。所以在這種情形之下,深信有很多人真的也無心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

所以這里也告訴我們,當我們守孝的期間,應該要遵從古人的禮節。在這個時候,我們的飲食、我們日常生活都要特別的節儉,可以說是對父母的一種哀悼。雖然我們現在物質環境這麼好,但是在這一段時間之內,我們能替父母,把父母生前如果他有留下很多財物,我們在這個時候也可以讓父母的錢財遺留人間,替他布施或者做有意義的事情,也是非常好的,也是一種盡孝的表現。我們再看底下:

【喪盡禮。祭盡誠。事死者。如事生。】

這里就提到辦喪事的時候,我們一定要盡到禮節,不可以隨便。但是這個禮節并不是很鋪張,很浪費,應該要莊嚴肅穆。在莊嚴肅穆當中,我們也要樹立良好的典范。什麼典范?我們也看到一般民間的這種喪禮很鋪張,完全是做給別人看的,這個不是真正的孝道,反而是一種浪費。所以,我們在辦喪事的時候,也應該以莊重肅穆為主。每一個人、每一個子女,或者晚輩,能在此刻,能有孝思追念之心,這樣才是盡到喪禮,而不是做給別人看的。形式的喪禮不是真正的盡到禮節,應該是發自內心才是真正的禮節。

『祭盡誠』,這里「祭」所指的是祭拜的時候要真誠。我們祭拜祖先,或者在祭拜剛過世的父母,要有怎樣的心?要有他彷佛就在我們旁邊這樣的心。所以,我們不可以好像我有拜一下,我有祭祀這樣就好。我們說「祭神如神在」,雖然他們已經遠離了我們,但是我們在祭拜他,就好像我們呼請他回來一樣,這樣的親切,讓父母在天之靈也能得到寬慰。為人父母的,你能這樣做給你的子女看,讓他也能了解什麼叫對父母的一種禮敬。

古人講「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人能感恩祖先,能感恩過世的父母,這樣我們就不敢胡作非為,我們有父母在,我們有祖先在,我們不敢貽羞祖先,我們不敢丟自己祖先的臉。所以,如果我們祭拜的時候,能用這樣的心,很誠敬,就好像他們就在我們周遭,跟我們在一起,這樣的祭拜才有意義。

『事死者,如事生』。這個也就是剛剛所講的,祭拜的時候要把過去的人,雖然他已經遠離我們了,但是也應該就像他還在我們身旁一樣。過去舍姐曾經住在末學家里有幾年,她過世的時候,我們在前幾年,我們吃飯的時候,喝茶的時候,我們不忘擺一付碗筷,擺一個茶杯在旁邊,也請她隨時隨地都回來與我們同聚。為什麼要這樣?我們這個感覺,就是她永遠都在我們身旁。雖然她已經不在,不跟我們生活在一起,但是我覺得她的精神就常在左右。

所以追思父母,不一定是形式,經常能想到父母他所教育我們,他所指導我們,所教誨的種種言行,或者其他這個很有道理的情形,我們都要牢記在心里。為什麼我們要這樣?因為我們要稟承父母所教我們的,能一代傳一代,這樣才不辜負父母他們養育之恩,也才不辜負古人為什麼要立教垂范於後世。

為什麼要教我們孝?為什麼要教我們悌?因為沒有做這些,沒有這些基礎的話,我們又如何能做人?所以,最基礎的應該從「入則孝」,在家里這麼幼小的時候,就應該好好學習如何孝養父母。做父母的也更應該好好把握時間,在他們三歲到七歲入學的年齡當中,不要任意放棄這一段寶貴的時光;這一段時光他們沒有好好建立這種家庭教育,實在是非常的可惜。今天時間已到,就為大家講到這里,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