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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意><形聲>

小篆燈:從金登,亦從登聲,古時盛食物祭祀之木器曰豆,瓦器曰登;瓦登用於祭天,而笵金以成用於廟祭之登曰鐙,其本義作「錠」解(見《說文解字》段注),錠為有足之豆,故鐙則盛食物用以祭祖之金屬豆。惟徐鉉氏以為「錠中置燭,故謂之鐙,今俗別作燈」,說亦可通,并引參證,今鐙燈并行而膏燈字多用燈。

其義有:

1. 燒火發光取明之具曰燈。例如《漢武帝內傳》「七月七日,燃九光之燈。」

燈,有破暗啟明之功,領航照亮之效。

人心中亦有燈,當心燈開啟,光明填膺,愚昧盡除;當心燈滅去,幽暗蒙蔽,則易墮黑暗之中。

古人言:「一燈,能除千年暗;一智,能滅萬年愚。」千年的幽谷,不見一絲光明,而一盞微弱燭光,便可以破除這千年的幽黑。因此,吾人常借燈來比喻生命之光與智慧之明。

當我們能開啟生命之燈時,就能燃起無比的信心與力量;當智慧燈亮時,就可以隨時察照自己,不被黑暗所昧,故能破除煩惱,引領走向人生的光明大道。

在馬來西亞華人中,有一首膾炙人口的「傳燈之歌」,每有團聚,一定用這首歌來唱出民族的情懷,感念先祖的恩德。這首《傳燈》,在華人的眼中,不僅是一首歌,更是一種文化精神的象徵。節日中,無論老少團結一致,伴著歌聲,點亮手中的那盞燈火,并將這光明,傳遞給下一位,讓光明延續,最後照亮所有的人。感人的場面,常映著閃爍的淚光,仿佛在傾述著海外華人,不忘自己的根,不忘先祖教誨的本,承先啟後把這盞燈,永不熄滅地傳遞下去。

燭光雖弱,但亦能在黑暗中引領光明,它燃燒自己的生命,來照亮四周,以犧牲的精神,來成就他人走向光明,永遠在默默地付出著。而這盞燭光,古往今來,不知默默地照亮多少人,更不知啟迪了多少人向它學習,燃燒自己,照亮別人。這盞燈,雖然柔弱,但確實是我們永遠傚法的榜樣。因為在每個人的心中,皆有這樣的燭燈,那是自然流淌的一脈香火,那是為生命和血緣的延續,所擁有的燈光,所以我們都有燃燒自己的決心與愛心,不僅能照亮自己,同時更能照亮他人,如同我們繼承先祖的遺志般,光光互照,永恒不滅。

茫茫大海,燈塔是引領船只的導航。舵手沒有它,將失去航道;黑暗中沒有它,船只將迷失航線,陷入險境。人的生命中,亦有引領我們的光明燈塔:如同父母對我們無私的愛,那是親情的燈火,永遠呵護我們的燈塔;老師對我們的教誨,那是智慧的啟迪,是慧命的燈塔;圣賢的經典,是智慧的寶藏,那是人生航向的燈塔,是照耀後代子孫永遠的燈塔。

每當夜幕低垂,萬家燈火,點亮了家家戶戶;華燈初上,閃爍的霓虹燈競相舞動著,已悄悄地拉開了夜晚的繁榮序幕,仰望著星光點點,相互交織成了美麗的城市。佇足在這變幻無窮的燈火中,光彩奪目,令人眼花繚亂。靜靜的夜晚,這一片燈海,更加點綴出人間的美麗與燦爛。

燈,為我們帶來光明,驅散了黑暗;燈,亦如薪火,傳遞不息,象徵生命的永恒。而我們生命中也有一盞永不熄滅的燈,只要我們努力去開拓點燃,就能發揮自己生命中的能量,心地永遠的光明,不僅照亮自己,也照耀他人,人人如此,則光光互照,千古不息!

北京大方廣文化公益網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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