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菁华录 卷六

侯官吴曾祺评注

大传第十六

   王道之大。亲亲为先。故孟子亦云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木本水源之义。圣人恒于此兢兢焉。是篇所记皆尊祖敬宗之事。为人道之大者。故曰大传。

   礼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

   禘为祭之大者。非天子不得行。故曰鲁之郊禘非礼也。周公其衰矣。

   开手一语断定。意极严悚。

   诸侯及其太祖。大夫士有大事省于其君。干祫及其高祖。上言诸侯不得行禘礼此言诸侯以下有祫祭之礼诸侯之祫固及其太祖矣大事谓祫祭也大夫士不敢私自举行必省问于君而君赐之乃得行焉而其祫也亦上及于高祖以卑而行尊之礼故谓之干

   牧之野。武王之大事也。既事而退。柴于上帝。祈于社。设奠于牧室。遂率天下诸侯执豆笾。逡奔走。追王大王亶父王季历文王昌。不以卑临尊也。追加先公以天子之号者为不可以诸侯之卑临天子之尊也

   上治祖祢。尊尊也。下治子孙。亲亲也。旁治昆弟。合族以食。序以昭缪。别之以礼义。人道竭矣。治理而正之也谓以礼义理正其恩之隆杀属之戚疏也合会族人以饮食之礼次序族人以昭穆之位上治下治旁治之道皆有礼义之别则人伦之道竭尽于此矣

   上下四旁。各致其道。伦理以明。恩义以笃。而人极立矣。

   圣人南面而听天下。所且先者五。民不与焉。一曰治亲。二曰报功。三曰举贤。四曰使能。五曰存爱。五者一得于天下。民无不足。无不赡者。五者一物纰缪。民莫得其死。圣人南面而治天下。必自人道始矣。民不与焉谓未及治民也治亲即上治下治旁治也君使臣以礼故功曰报行成而上故贤曰举艺成而下故能曰使存察也爱而有以察之则所爱者一出于公而四者皆无私意之累矣一得犹皆得赡赒物事纰缪舛戾也人道申言上文之意

   五者立。而民自治。未有五者不立。而能治其民者。故曰不与。

   一物纰缪。则国本不立。小人柄政。烦刑重赋。由此而起。民欲正命而死得乎。

   立权度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异器械。别衣服。此其所得与民变革者也。文章典籍也正者年之始朔者月之初徽旌旗之属徽之号亦随所尙而殊异器者礼乐之器械者军旅之器

   三代继起。不能无损益。然其大体。卒不可易。故曰百世可知也。

   其不可得变革者则有矣。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此天地之常经故不可变革

   同姓从宗合族属。异姓主名治际会。名著而男女有别。同姓父族从宗从大宗小宗也异姓他姓之女来归者也卑者为妇尊者为母以妇与母之名治昏姻交际会合之事

   此节专言别嫌明微之事。盖伦纪之修。始于夫妇。家道之立。无有先于此者。

   其夫属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其夫属乎子道者。妻皆妇道也。谓弟之妻妇者。是嫂亦可谓之母乎。名者人治之大者也。可无慎乎。属联也父之兄弟为伯叔父则其妻谓之伯叔母兄弟之子为从子则其妻谓之妇此于昭穆为宜弟之妻不可谓之为妇犹兄之妻不可谓之为母以紊昭穆也

   四世而缌。服之穷也。五世袒免。杀同姓也。六世亲属竭矣。其庶姓别于上。而戚单于下。昏姻可以通乎。上指高祖以上姓为正姓氏为庶姓戚亲单尽四从兄弟恩亲已尽各自为宗殷人五世以后则相与通昏故记者设问云

   古者六世之上。婚姻可通。迨三代以后。礼制渐立。故虽百世而不通。

   昭公娶吴。当世讥之。虽孔子不能为之讳也。

   系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殊。虽百世而昏姻不通者。周道然也。庶姓虽别而有本姓世系以联系之不可分别也又连缀族人以饮食之礼不殊异也虽百世之远无通昏之事此周道所以为至

—— 未完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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