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菁华录 卷

侯官吴曾祺评注

祭统第二十五

   夫祭有十伦焉。见事鬼神之道焉。见君臣之义焉。见父子之伦焉。见贵贱之等焉。见亲疏之杀焉。见爵赏之施焉。见夫妇之别焉。见政事之均焉。见长幼之序焉。见上下之际焉。此之谓十伦。伦犹义也

   圣人以神道设教。故于祭之中而十伦具焉。

   铺筵设同几。为依神也。诏祝于室而出于祊。此交神明之道也。筵席也几所冯以为安者夫妇之伦在于有别死则精气无间共设一几使神冯依乎此也诏告也祝祝也谓祝以事告尸于室中也出于祊者谓明日绎祭出在庙门外之旁也

   祭者以其妃配。故谓同几。

   祊在门外。即郊特牲所云索祭祝于祊也。

   君迎牲而不迎尸。别嫌也。尸在庙门外则疑于臣。在庙中则全于君。君在庙门外则疑于君。入庙门则全于臣。全于子。是故不出者。明君臣之义也。君出门迎尸则疑以君而迎臣故不出者所以别此嫌而明君臣之义也

   不言父子者。以下文有父子之伦语。

   夫祭之道。孙为王父尸。所使为尸者。于祭者子行也。父北面而事之。所以明子事父之道也。此父子之伦也。行犹列也父北面而事子行之尸者欲子知事父之道当如是也

   尸饮五。君洗玉爵献卿。尸饮七。以瑶爵献大夫。尸饮九。以散爵献士及群有司。皆以齿。明尊卑之等也。自献卿以下至群有司凡同爵则长者必先饮故云皆以齿

   前言贵贱。此言尊卑。其义一也。

   夫祭有昭穆。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而无乱也。是故有事于大庙。则群昭群穆咸在。而不失其伦。此之谓亲疏之杀也。

   古者明君爵有德而禄有功。必赐爵禄于大庙。示不敢专也。故祭之日一献。君降立于阼阶之南南乡。所命北面。史由君右。执策命之。再拜稽首受书以归。而舍奠于其庙。此爵赏之施也。酳尸之前皆承奉鬼神未暇策命此一献则上文尸饮五君献卿之时

   虽在庙中。亦必南乡。示向明以治天下。为不可易也。

   君卷冕立于阼。夫人副袆立于东房。夫人荐豆执校执醴授之执镫。尸酢夫人执柄。夫人受尸执足。夫妇相授受不相袭处。酢必易爵。明夫妇之别也。校豆中央直者执醴执醴齐之人也此人兼掌授豆镫豆之下跗爵形如雀柄则尾也袭处谓因其处

   虽夫妇不相袭处。言别也。

   凡为俎者。以骨为主。骨有贵贱。殷人贵髀。周人贵肩。凡前贵于后。俎者所以明祭之必有惠也。是故贵者取贵骨。贱者取贱骨。贵者不重。贱者不虚。示均也。惠均则政行。政行则事成。事成则功立。功之所以立者。不可不知也。俎者所以明惠之必均也。善为政者如此。故曰见政事之均焉。殷质贵髀之厚贱肩之薄周文贵肩之显贱髀之隐前贵于后据周言之

   贵贱所取不同。而惠则无不及。此所以于明分之中。仍示达情之意。

   凡赐爵。昭为一。穆为一。昭与昭齿。穆与穆齿。凡群有司皆以齿。此之谓长幼有序。爵行酒之器也此旅酬时赐助祭者酒众兄弟子孙等在昭列者则为一色在穆列者自为一色各自相旅长者在前少者在后是昭与昭齿穆与穆齿也

   夫祭有畀辉胞翟阍者。惠下之道也。唯有德之君为能行此。明足以见之。仁足以与之。畀之为言与也。能以其余畀其下者也。辉者甲吏之贱者也。胞者肉吏之贱者也。翟者乐吏之贱者也。阍者守门之贱者也。古者不使刑人守门。此四守者吏之至贱者也。尸又至尊。以至尊既祭之末。而不忘至贱。而以其余畀之。是故明君在上。则竟内之民无冻馁者矣。此之谓上下之际。

   为政之患。莫甚于上泽不下究。下情不上通。故以际为言。际者。上下交之谓也。

—— 未完待续 ——

上一页 //下一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大方广文化公益网

www.df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