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子当在幼

[原文]

  人有数子,饮食衣服之爱不可不均一,长幼尊卑之分不可不严禁,贤否是非之迹不可不分别。幼而视之以均一,则长无争财之患;幼儿教之以严谨,则长无悖慢之患;幼而有所分别,则长无为恶之患。今人之于子,喜者其爱厚,而恶者其爱薄。初不均平,何以保其他日无争?少或犯长,而长或陵小,初不训责,何以保其他日不悖?贤者或见恶,而不肖者或见爱,初不允当,何以保其他日不为恶?

[译文]

  家中有几个子女时,家长对他们在饮食穿衣方面的爱护一定要公正平等,年龄大小及辈分尊卑一定要严格区别,善恶是非的界限一定要明确。幼年时对待他们完全平等,则等他们长大成人后就不会有争夺财产的患害;从小教导他们分清长幼尊卑,则长大成人后就不会有违逆傲慢的患害;从小教导他们分清善恶是非,则长大成人后就不会有为非作歹的患害。当今的人们对待子女,喜欢的就格外宠爱,不喜欢的就漠不关心。小时候不能一视同仁,怎么能保证其以后不会产生争端呢?年少的触犯年长的,年长的欺负年幼的,小时候不训斥责备,怎么能保证其日后不忤犯尊长呢?品行好的受到厌弃,品行差的反而受到宠爱,小时候就如此不公,怎么能保证其日后不做恶呢?

 

 ——摘自《戒子通录

 

大方广文化公益网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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