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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 則 致 其 敬 

「居則致其敬」的意思,是說在日常生活中,做子女的人,無論做什麼事,都要對父母親恭恭敬敬,遵守父母親的訓誨。

漢朝有一位孝子,名叫韓伯俞,他侍奉母親非常的孝順,對母親說的話都是百依百順的,即使他的學問一天比一天好,他仍然是將母親的訓誨記在心里。

由於母親對他的教導十分嚴格,韓伯俞一不小心做錯了事,母親就會用手杖打他,雖然很痛,但是韓伯俞總是忍受著,不敢有違抗的行為。有一次,他做錯事,母親打他的時候,他卻大哭起來了。

母親覺得很奇怪,就問他說:「以前打你,你從來就沒有哭過,今天為什麼哭了呢?」

韓伯俞哭著說:「以前母親打我的時候,我覺得很痛,知道您年輕有力氣,身體還是很健壯的,今天母親打我,我卻覺得不疼,知道您的氣力漸漸衰弱,必定身體狀況不如從前了,我覺得很難過,所以不由自主的就哭了出來。」後來,這件事傳揚出去,大家都說韓伯俞是一個很孝順的孩子。

東晉的大將軍陶侃,由於常常要應酬,所以喝酒是免不了的,但是他卻一直堅持父親教訓他的原則,無論在什麼場合喝酒,一定不超過三杯。

有一次,陶侃和一些有名人物一起聚會,大家興高采烈的敬酒,陶侃也已經喝到了第三杯,同桌的客人又開始斟酒,陶侃卻把杯子收起來說:「我不能再喝了。」大家都覺得很奇怪,就問他說:「怎麼只喝這麼一點點呢?」

陶侃說:「我在年輕時,常常因喝醉酒而失態,後來父親勸導我,以三杯為限。現在他雖然已經過世了,但是我仍然遵守他對我的訓誨,喝酒絕不超過三杯!」大家聽完之後,就不再勉強他喝酒了。

每個人,都應當像韓伯俞、陶侃這樣,接受父母的教訓和責罰。現在的父母都很疼愛子女,也不忍心責罵或打罰子女,結果卻讓很多小朋友,不懂得體貼父母的心意!如果真的被父母責打的話,很多小朋友甚至還會記恨在心里面呢!沒有幾個人能像韓伯俞一樣體念母親,更何況是像陶侃,能在父親過世後,仍然謹守父親的教導。

韓伯俞學問高,他的母親或許還沒有他學問好呢!但是,他并不會因此而不接受母親的責打;陶侃的父親已經過世了,即使他多喝一杯酒,他的父親也不會知道,但是,陶侃一樣堅守父親訓誨的原則。其實這些行為表現,都是他們在日常生活中,就已經養成尊敬父母的習慣而來的。我們應該彷傚他們,從現在起做個聽話、尊敬父母的孩子,這就是在日常生活中,盡孝道的表現了。

——摘自《孝悌百喻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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