務要恪遵祖訓

——《廷尉公訓約》讀後感

何爾健(1554——1610),字明甫,號乾室,明末曹州(今山東菏澤)人。萬歷十七年(1589)進士,授鄢陵知縣,賑濟饑民,頗有惠政。二十三年,拜浙江道監察御史,每上書言事,侃侃力爭,直聲滿中外。三十年,為遼東巡按,懲治稅使,深得民心。還都後,奉命理庚政,修都城,政績卓著。官至廷尉。此訓約凡十四條,包括喪葬祭祀、孝悌安分、守身勵學、勤儉省約以及力戒利欲、嫖賭、爭斗等多方面的內容,深值我們學習。

一個家族的興旺或衰敗,在於家族成員的品行操守。若能恪遵祖訓,行善立德,那麼家族自然代代興旺,綿延不絕;而如果違背祖訓常規,隨順個人習氣,做出令祖先顏面有恥之事,那家族的衰敗,自然也不足為奇。文中訓勉,簡潔明了,字字句句,發自肺腑,深怕子孫忘記,於每段初,都重復強調「吾族務要恪遵祖訓」,足見先輩用心之深切。

細心體會,一條條訓導,都強調為人需安分守己、克勤克儉、恭敬禮讓等等,是踏踏實實做人的基本原則。諸如「約之一」,開篇便提出,當「以喪葬祭祀為重事」。試想,沒有先祖,哪有我們?「當思我身何處得來」,以一顆恭敬至誠心,祭祀先祖。縱然貧賤,但供上豆羹盂飯,也「必誠必敬,竭盡孝思」。能做到「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祭祀虔誠,那麼於生活中,子孫必然也會多加注意,修身立品,不敢給先祖臉上抹黑。

而「約之二」,提出以「倫理為綱」,要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婦和順」。有道是家和萬事興,一個家庭和睦了以後,上下一心,才能更好地將家持好,把事業做好。《孝經》有曰:「愛親者,不敢惡於人;敬親者,不敢慢於人。愛敬盡於事親,而德教加於百姓,刑於四海。蓋天子之孝也。《甫刑》云:『一人有慶,兆民賴之。』」愛敬之心,始於家庭,而後擴大於周邊,乃至天下。能依照訓規認真落實,不但一個家庭會因此和睦,亦會影響整個社會走向和諧。

其間,又談到婚姻問題,強調德行相配,因為此是幸福家庭的保障。文中提到「曾見佳兒娶富貴之閨秀,以淑女嫁膏粱之子弟,下稍結局,苦不堪言者。若婿德賢良,婦非驕悍,雖與寒素聯姻,勝富貴者多矣。」說即便是有教養的男子,娶了富貴人家的女兒,女方因嬌生慣養,不講禮度,以致進門後不守女德,不敬公婆,弄得家無寧日。而賢淑的女子,若嫁給家財萬貫的紈絝子弟,不受尊重,男子朝三暮四,尋花問柳,那麼錢財背後,也是好人家的女子終身的痛苦。

幸福,是同心同德,齊心協力,共同經營、享受溫馨美滿家庭的感受。即便吃菜咽糠,也甚於山珍海味。因此,婚事當從長遠打算,切勿貪愛錢財權勢。

其余幾則誨勉,細細品讀,都會令我們感慨萬千。在簡單的敘述中,道出了人生至理。若能一一力行,不但可以免除災禍,吉祥如意,也會令家風長住,子孫賢德,家族不衰。

恪守祖訓家規,不僅是先輩們的期望,亦是我們幸福的指南!

 

大方廣文化公益網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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