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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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楷書

 

<會意>,<形聲> 字

小篆:義,從「我」,從「羊」;我謂己,羊謂善祥之意;於我所表現之善祥為義;其本義作「己之威儀」解,見《說文》,乃一己所顯現於外的氣質、容止等合稱之曰義。

其義為:

1.事之宜曰義。如《論語為政》「見義不為,無勇也。」

2.天理、正路曰義。如《論語里仁》「君子喻於義,小人

喻於利。」

3.濟困救失之美行曰義。如《史記信陵君列傳》「以君子

之高義,為能急人之困。」

4.準則、法度曰義。如《左傳莊公二十三年》「朝以正班

爵之義,率長幼之序。」

5.禮節、儀式曰義。如《尚書大傳》「尚考太室之義,唐為

虞賓。」

6.意義曰義。如字義、詩義、文義。

7.善其義而稱美之曰義。如《吳志孫貴傳》「舒伯膺兄弟

爭死,海內義之,以為美談」。

8.平、公正曰義。如《孔子家語執轡》「以之禮則國安,

以之義則國義。」

9.篤守正義的曰義。如《孟子盡心》「春秋無義戰」。

 

10.純盡義務的,公益性的曰義。如義演、義田、義賣。

 

11.假托名義的曰義。如義母、義齒。

「義」,由「我」和表善祥之意的「羊」組成,意為我善良,深深含著人性本善之義,此正說明「義」乃與生俱有的德行。故《禮記》言「夫義者所以濟志也,諸德之發也。」,因為義者,德之宜(道德的準則)、事之宜(立身處事的依據)、天理之所宜(順乎天道自然的法則)。由此可知「義」乃一切道德之根基。

但應如何取義、行義呢?

《論語》云:「見得思義,見利思義,義然後取。」就是說財物來了、利益來了,權位來了,首先要問「應得嗎?該得嗎?可得嗎?」若非取之有道,恐怕後患無窮,更何況佛家講「財物為五家共有」。是哪五家?

1.官府(如作擔保,財產被政府查封沒收)

2.水災

3.火災(水火無情,瞬間可吞噬所有財物)

4.強盜(富者,永遠有盜賊在暗中虎視眈眈其財物)

5.不肖子女(家財萬貫,不肖子女一夕間可揮霍盡)

一生中,若能將多余的錢財嘉惠布施於世,或善用權利,造福鄉梓、社會,都是最佳的義行。

又如《左傳》中這樣的記述:「君子動則思禮,行則思義,不為利回,不為義疚」。舉凡做事,皆要明白是非善惡、曉明利害關系,不以私利為出發點就是行義。作為純正,處處公道,不作私弊,就是義行。

君子一舉一動若能合於天理,順乎倫常就是一位義人。義人就是美善之人,吉祥之人。愿我們相互勉勵,個個皆成為義人。

後附:請看相關德育故事「強取強求」篇。  

北京大方廣文化公益網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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