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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傳 統 五 禮 () —— 軍 禮

軍禮即有關軍事活動的禮儀。王者以禮治國,使天下歸於大同,難免會遇到內部和外部的干擾,甚至兵火的威脅。《禮記?月令》記載:「以征不義,詰誅暴慢,以明好惡,順彼遠方。」禮樂與征伐,猶如車之兩輪,不可偏廢。

而軍隊的組建、管理等,也都離不開禮的原則。例如軍隊的規模,天子為六軍,根據禮有等差的原則,諸侯的軍隊不得超過六軍,而必須與國力相稱,大國三軍,次國二軍,小國一軍。當時的軍力往往用戰車的多少來衡量,故而,又有天子萬乘,諸侯千乘,大夫百乘的說法。軍隊必須按照禮的原則,嚴格訓練,嚴格管理,《禮記?曲禮》云:「班朝治軍,蒞官行法,非禮威嚴不行。」

軍禮分為大師之禮、大均之禮、大田之禮、大役之禮、大封之禮,《周禮·春官·大宗伯》記載:「大師之禮,用眾也;大均之禮,恤眾也;大田之禮,簡眾也;大役之禮,任眾也;大封之禮,合眾也。」包括用兵征伐,均土地和征賦稅,田獵,營建土木工程,定疆封土等活動中的禮儀。

大師之禮

大師之禮,指王者出征討伐,其軍隊行止動容,自有其禮法。天子御駕親征,威儀盛大,旨在為了調動國民為正義而戰的熱情,故《周禮》云:「大師之禮,用眾也。」鄭玄注:「用其義勇也。」

大均之禮

大均之禮指校正戶口,調節賦征等。清末經學家孫詒讓言:「此主王國而言,蓋欲均地政地守地職之等,須屬聚眾庶,大平計事,故屬軍禮。」根據《周禮·地官·小司徒》記載,古代的軍隊建制,以五人為一伍,五伍(二十五人)為一兩,四兩(一百人)為一卒,五卒(五百人)為一旅,五旅(二千五百人)為一師,五師(一萬二千五百人)為一軍。國家根據這一建制「以起軍旅」(徵兵),同時「以令貢賦」(分攤軍賦)。也就是說,應徵的士兵必須自備車馬、盔甲等。這種做法與當時兵農合一的社會現狀相適應,出則為兵,入則為民。大均之禮意在平攤軍賦,使民眾負擔均衡,唐宋以後,隨著社會的變化,軍禮中不再有這一條。

大田之禮

古代諸侯都親自參加四時田獵,以及因田習兵,檢閱車徒等。分別稱為春蒐(sōu)、夏苗、秋獼(xiǎn)、冬狩,稱之為大田之禮。其主要目的是檢閱戰車與士兵的數量,作戰能力,訓練未來戰爭的協調配合。

田獵不但是一項具有軍事意義的生產活動,且與祭祀有關。殷商甲骨文中有大量的田獵記錄,作為已是農業經濟為主的社會,田獵不再是以糊口果腹為目的的生產手段,周代更是如此。田獵的作用,一則為田除害,保護農作物不受禽獸的糟蹋。二則供給宗廟祭祀。三則為了驅馳車馬,彎弓騎射,興師動眾,進行軍事訓練。

禮法規定,田獵不捕幼獸,不采鳥卵,不殺有孕之獸,不傷未長成的小獸,不破壞鳥巢。另外,圍獵捕殺要圍而不合,留有余地,不能一網打盡,斬草除根。這些禮法對於保護野生動物資源,維持自然界生態平衡是有積極意義的。

大役之禮

大役之禮指國家為建筑王宮城邑等營造、修建土木工程,而大興徒役。大役之禮要求根據民力的強弱分派任務,也就是孔子所說「為力不同科」的思想。

大封之禮

大封之禮指勘定封疆,樹立界標。鄭注云:「正封疆溝涂之固。按古者封國各有疆界,若有侵越,或錯互不正,則以兵征治之也。故亦屬軍禮。」諸侯相互侵犯,爭奪對方領土,使民流離失所。當侵略的一方受到征討之後,要確認原有的疆界,聚集失散的居民。古代疆界都要封土植樹,故稱大封之禮。

天子親征是一件重大的事件,《禮記·王制》說,出征前要舉行「類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禰(nǐ)」、「mà)於所征之地」、「受命于祖」、「受成於學」等禮儀。類、宜、造、都是祭名,祭祀上帝、社、禰(父廟)和所征之地,是為了祈求各方神靈的保佑,確保戰爭的勝利。受命于祖是為了告廟,并將神主請出,奉手軍中。受成於學是為了決定作戰的計謀。

此外,軍隊的車馬、旌旗、兵器、軍容、營陣、校閱等無不依一定的儀節進行。軍隊的日常訓練,包括校閱、車戰、舟師、馬政等,都有嚴格的禮儀規定。得勝之後,還有凱旋、告廟受降等。後代禮書又有將射禮、軷祭道路、日月食伐鼓相救等作為軍禮內容的,這里略述征戰、校閱之禮儀。

一、征戰之禮

1.出師祭祀

軍隊出征,有天子親征與命將出征之不同,二者禮數規格也有不同。隊伍出征前有許多祭祀活動,主要是祭天、祭地、告廟和祭軍神。出征前祭天叫類祭,把即將征伐之事報告上帝,表示恭行天罰,以上帝的名義去懲罰敵人。古代干支紀日有剛日、柔日之分,甲、丙、戊、庚、壬為剛日,剛日屬陽,外事須用剛日。類祭即在剛日舉行,但具體的日子則要通過占卜擇定。

出征前祭地叫宜社。社是土地神,征伐敵人是為了保衛國土,所以叫「宜」。後代多將祭社(狹義指本國的土地神)、祭地(地是與天相對而言的大地之神)、祭山川湖海同時舉行。出征前告廟叫造禰。造就是告祭的意思,禰本是考廟,但後代都告祭於太廟,并不限於父廟。告廟有受命于祖的象徵意義。

祭軍神、軍旗稱為「mà)祭」。軍神,一說是軒轅黃帝,一說是蚩尤。軍中大旗叫「牙旗」,古有「牙旗者將軍之精,一軍之形候」的說法。東漢以後,出征前常有「建牙」儀式,把大旗樹起來,然後「牙」。不少著名的文人,如陳子昂、柳宗元等寫過《祭牙文》、《牙文》。

2.誓師

祭祀禮畢,出征的軍隊有誓師典禮,一般是將出征的目的與意義告知將士,揭露敵人的罪惡,強調紀律與作風,也就是一次戰前動員和教育。《尚書》所載《甘誓》、《湯誓》、《牧誓》等,都是上古著名的誓師之辭。

3.軍中刑賞

軍隊在外行軍作戰,刑賞尤須嚴明,公正無偏,鬼神可鑒。刑賞的依據是軍法。《司馬法》規定,軍隊進入敵國後,「無暴神只;無行田獵;無毀土功(不破壞土建工程);無燔墻屋;無伐樹木;無取禾、黍、器械;見其老幼,奉歸無傷;雖遇壯者,不校勿敵(無敵對行為者,不得隨意捕捉);敵若傷之,醫藥歸之」。軍紀規定非常嚴明。

軍中刑賞都重視及時見效,「賞不逾時」,「罰不遷列」,這是由於戰爭形勢瞬息萬變,刑賞時,使人知道什麼可做,什麼不可做,才能克服消極因素,因勢利導,奪取勝利。

4.凱旋

軍隊獲勝而歸,謂之「凱旋」,其時高奏凱樂,高唱凱歌。天子親征凱旋,大臣皆出城迎接,有時遠至數十里之外。如果是命將出征凱旋,有時皇帝也會親率百官出城至郊外迎接,以示慰勞;有時則派遣大臣出城迎接。這都稱為「郊勞」。

5.飲至與論功行賞

戰爭勝利結束,天子要宴享功臣,論功行賞。上古把這種「享有功于祖廟,舍爵策勳」的禮儀稱為「飲至」。後代「飲至」享宴不再行於宗廟,改在正殿或宮苑舉行。

6.師不功

軍隊打了敗仗,稱為「師不功」,或稱為「軍有懮」。軍隊回國則以喪禮迎接。國君身穿喪服,頭戴喪冠,失聲痛哭,并且吊死問傷,慰勞將士。

二、校閱之禮

《禮記·月令》記載,孟冬之月,「天子乃命將帥講武習射、御,角力」。後代據以定大閱之禮。大閱的目的在於檢查備戰狀況,天子親臨,稱為「親講武」。我國古代的軍事理論一向重視軍隊的平時訓練,認為「兵事以嚴終」(《谷梁傳·莊公八年》),軍隊嚴加警備,強化操練,反而使得敵人不敢輕舉妄動,所以要定時校閱演習。春秋經傳記當時諸侯各國「大閱」、「治兵」之事甚多。

小結:

中國兵學思想發源較早且著述頗豐,亦是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軍禮亦在兵學體系中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如今雖然時代不同,人類的活動范圍擴大,人口增多,衣食住行之生活迥異,處今之世,欲行古之禮,或有不合時宜處。古云:「隨時而變,因俗而動。」(《管子·正世》)對於通乎人情,誠而不偽的中國古禮,擇其善者而從之,加以必要的改進予以傳承和發揚,不但是中華文化傳承的需要,亦是社會安定和諧的需要。

——參考資料《禮記選解》、《中國民俗文化?禮儀》、中國禮儀網《傳統禮儀》等

大方廣文化公益網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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